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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考场纪律


       1、考生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考生名单》上的座位号就座,不准随意乱坐。迟到30分钟以上,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按旷考处理;开考后30分钟内不准交卷。在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否则按已交卷处理。
  2、考试证件是学生证或身份证,旁听生、进修生的有效证件是旁听证、进修证。考生必须把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备查。
  3、发答题纸后,考生应先在答题纸规定位置填写班级、姓名,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4、考生不准对试卷中的疑难问题发问,有错误或字迹不清,必须举手,等待教师前往处理,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
  5、闭卷考试不准携带书包、教材、参考资料、字典、笔记本、草稿纸、无线通讯工具(BB机、手机)和具有存储功能的文曲星、快译通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如开考后发现仍有携带者,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记载。
  6、不准交头接耳、夹带、传递和*,不准旁窥或抄袭他人试卷,不准涂改姓名,调换试卷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
  7、需要计算器考试的课程,计算器必须自备,不得借用或转借他人。
  8、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题纸和答题纸留在座位上,由坐在最后一排的考生负责往前收卷,其它学生坐在座位上,待试卷和答题纸收齐,监考人员清点验收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凡擅自离开考场,导致试卷和答题纸丢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