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广东财经大学文化旅游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赖嫦媛发布时间:2024-10-05浏览次数:114

各系(专业)、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广东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响应“大数据”和“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我院决定启动2024年度广东财经大学文化旅游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本次项目旨在深化文化旅游学科的科研改革,探讨学科前沿的关键科学问题,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复合型人才。

一、申报项目类型

科研培育项目研究紧紧围绕文化旅游学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育目标,积极探索各学科前沿的关键科学问题,不限主题。科研培育项目研究以学位点学科为依托,以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立项为培育目标,每年立项国家级培育项目不超过5项,省部级培育项目不超过5项。每人每年限报1项。

二、申报条件

各系(专业)、研究院推荐项目应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在研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项目结项前不得申报同级别及以下科研培育项目。

三、推荐立项程序

1. 个人申请。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提交给学院(部门)审核,遴选。

2. 学院分类评审。学院分类组织专家评审立项。

四、材料提交

项目申请人于2024111日(周五)前将项目《申报书》提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处。

五、项目资助费用和执行周期

国家级培育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10000元;省部级培育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5000元;执行周期均为3年。

培育项目经费实行分期拨付的办法,研究期第一年拨付第一期经费即项目总经费的30%,第二年须公开发表1篇以上C类及以上论文,拨付第二期经费即项目总经费的30%,结项验收合格后拨付第三期经费即项目总经费的40%。项目研究期满未能按第十二条完成结题考核指标的,项目终止,不再拨付后续经费。执行周期内培育项目实现预期目标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的,立项后第二年拨付剩余经费。

六、项目结题考核指标

培育项目负责人以项目为主要内容申报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广东省自科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项目即结项。项目研究期满,项目负责人如未获得上述所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则国家级培育项目需B类以上成果1项或C类成果3项以上,省部级培育项目需C类以上成果2项可结项。


文化旅游学院

2024105



附件1 广东财经大学文化旅游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社会科学类)申报书.docx附件2 广东财经大学文化旅游学院科研培育项目(自然科学类)申报书.docx